8、涉及重大法律事实的声明(出生、死亡、婚姻状况)公证申请材料清单
来源:天津市河东公证处 日期:2018-10-08 11:59:08序号 | 提交材料名称 | 原件/复印件 | 份数 | 备注 |
1 | 公证申请表 | 原件 | 1 | 申请人应签名或者盖章、捺指印。 |
2 |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| 原件 | 1 |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:护照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(澳门)居民身份证等。 |
3 |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| 原件 | 1 | 现役军人、境外人士除外。 |
4 | 声明内容的证明材料 | 原件 | 1 | 证明声明内容的相关材料,如涉及出生的提交出生证明,涉及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等。 |
5 | 声明书文本 | 原件 | N+1 | N为所需公证书的份数。 声明书文本可委托公证员代为起草、修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