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公证提交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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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、自然人经历公证申请材料清单

来源:天津市河东公证处   日期:2018-10-08 11:46:53   

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/复印件 份数 备注
1 公证申请表 原件 1 申请人应签名或者盖章、捺指印。
2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1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:护照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(澳门)居民身份证等。
3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原件 1 现役军人、境外人士除外。
4 经历证明 原件 1 证明学习经历的,由档案管理部门或学习院校出具;
证明工作经历的,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或提交劳动合同、工作单位社保缴存记录等足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。
5 资格证书、获奖证书等 原件 1 经历中涉及职业资格、职称(专业技术职务)或被授予非单位内部奖励的,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6 二寸彩色免冠近照 原件 N+1 N为所需公证书的份数。
7 监护证明 原件 1 申请人为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足以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,如出生医学证明、结婚证、生效判决等;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。
8 监护人身份证件 原件 1
9 委托书 原件 1 非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,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。
10 受托人身份证件 原件 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