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公证提交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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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、亲属关系公证申请材料清单

来源:天津市河东公证处   日期:2018-10-08 11:39:14   

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/复印件 份数 备注
1 公证申请表 原件 1 申请人应签名或者盖章、捺指印。
2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1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:护照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(澳门)居民身份证等。
3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原件 1 现役军人、境外人士除外。
4 关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 1 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。
5 申请人与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 1 包括结婚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、收养登记证、档案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。
居民户口簿有明确记载的可不提交。
6 监护证明 原件 1 申请人为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足以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,如出生医学证明、结婚证、生效判决等;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。
7 监护人身份证件 原件 1
8 委托书 原件 1 非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,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。
9 受托人身份证件 原件 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