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2、公有住房同意置换(回购、代理转让)协议/声明公证申请材料清单
来源:天津市河东公证处 日期:2018-10-08 11:16:27序号 | 提交材料名称 | 原件/复印件 | 份数 | 备注 |
1 | 公证申请表 | 原件 | 1 | 申请人应签名或者盖章、捺指印。 |
2 |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| 原件 | 1 |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:护照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(澳门)居民身份证等。 |
3 |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| 原件 | 1 | 现役军人、境外人士除外。 |
4 | 原承租人婚姻状况证明 | 原件 | 1 | 婚姻状况证明包括: 已婚:结婚证等足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等足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; 离婚: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,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/调解书; 丧偶:结婚证等足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及配偶死亡证明。 |
5 | 公有住房承租合同 | 原件 | 1 | 合同应在有效期内,超过有效期的应同时提交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合同有效证明。 |
6 | 同户籍近亲属的死亡证明 | 原件 | 1 | 同户籍近亲属中有死亡且未注销户籍的应提交。 |
7 | 监护证明 | 原件 | 1 | 协议人中有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,如出生医学证明、人民法院效生判决等;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。 |
8 | 监护人身份证件 | 原件 | 1 | |
9 | 协议/声明文本 | 原件 | N+1 | N为所需公证书的份数。 可委托公证员代为起草、修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