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公证提交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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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2、公有住房同意置换(回购、代理转让)协议/声明公证申请材料清单

来源:天津市河东公证处   日期:2018-10-08 11:16:27   

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/复印件 份数 备注
1 公证申请表 原件 1 申请人应签名或者盖章、捺指印。
2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1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:护照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(澳门)居民身份证等。
3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原件 1 现役军人、境外人士除外。
4 原承租人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 1 婚姻状况证明包括:
已婚:结婚证等足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等足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;
离婚: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,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/调解书;
丧偶:结婚证等足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及配偶死亡证明。
5 公有住房承租合同 原件 1 合同应在有效期内,超过有效期的应同时提交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合同有效证明。
6 同户籍近亲属的死亡证明 原件 1 同户籍近亲属中有死亡且未注销户籍的应提交。
7 监护证明 原件 1 协议人中有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,如出生医学证明、人民法院效生判决等;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。
8 监护人身份证件 原件 1
9 协议/声明文本 原件 N+1 N为所需公证书的份数。
可委托公证员代为起草、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