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4、保全其他电子数据公证申请材料清单
来源:天津市河东公证处 日期:2018-10-08 10:47:44序号 | 提交材料名称 | 原件/复印件 | 份数 | 备注 | |
1 | 公证申请表 | 原件 | 1 | 申请人应签名、盖章、捺指印。 | |
2 | 自然人 |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| 原件 | 1 |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:护照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(澳门)居民身份证等。 |
3 |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| 原件 | 1 | 现役军人、境外人士除外。 | |
4 | 法人或其他组织 | 主体资格证明 | 原件/复印件加盖公章 | 1 | 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。 |
5 | 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身份证件 | 原件/复印件加盖公章 | 1 | 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(澳门)居民身份证等。 | |
6 | 与保全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| 原件/复印件 | 1 | 申请保全的证据本身足以证明的无需提交。 | |
7 | 书面情况说明 | 原件 | 1 | 应载明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、用途和证据的取得方式或方法。 | |
8 | 委托书 | 原件 | 1 | 非自然人本人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,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。 | |
9 | 受托人身份证件 | 原件 | 1 |